各工程項目建設、施工、監理單位:
根據區防范學生溺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《關于共同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工作的函》(惠灣教文衛函〔2024〕151號)文件精神,為指導我區建筑工地配合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工作,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強化防溺水工作安全責任
當前已進入汛期雨季和高溫天氣季節,工地基坑、水池等易積水,溺水等安全風險增加,各項目施工單位等用人單位應重視防溺水工作,落實防溺水工作管理責任,確保工作有人抓、有人管,建設和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預防溺水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。
二、加強防溺水宣傳和思想教育
各項目要加強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活動,提高建筑從業人員的防溺水安全意識,告誡現場管理及施工作業人員不隨意下水游泳、垂釣、嬉戲等,并嚴禁攜帶或允許孩童進入工地。
三、嚴格實行施工現場封閉管理
各項目要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封閉管理制度,按照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》要求設置連續、封閉的圍擋進行施工。嚴格落實門崗24小時值班和治安保衛巡查制度,嚴防學生靠近工地出入口、洗車槽、集水井和低洼積水處等區域,嚴禁學生以及其他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。
四、做好場內積水區域安全措施
我區汛期降水頻繁,工地低洼處等區域易積水,各項目對存有溺水隱患的坑、池、溝、井等,要及時做好回填或抽水,一時無法回填或抽水的,要及時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,增加防護設施,加固、加高護欄、圍擋等,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識。
各在建項目建設、施工、監理單位應于2024年4月30日前對工地完成首次自查,重點排查工地范圍內可能導致人員溺水的水坑、水池等危險點,后續應結合防汛等工作持續做好相應自查自糾,并填報《建筑工地防溺水安全工作自查表》(見附件)留存項目部備查。建設、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企業認真開展重點區域排查工作,并落實建筑工地防溺水安全措施。
附件:建筑工地防溺水自查表
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
2024年4月17日
公開方式:主動公開
附件
建筑工地防溺水安全工作自查表
工程名稱(加蓋項目章):
檢查時間: 年 月 日
序號 | 檢查內容 | 落實情況 | 備注 |
1 | 基坑、集水井等易積水區域臨邊防護是否到位(對存有隱患的水坑、水池、管溝、坑井等,是否及時做好回填、抽水或增加防護設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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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安全警示牌是否設置到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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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封閉圍擋及門衛值班是否落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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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從業人員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是否開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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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項目已按工作職責開展了防溺水自查自糾工作,承諾已消除相關隱患(或現場無隱患)。 |
建設單位(項目負責人):
施工單位(項目負責人):
監理單位(項目負責人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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